检察官强力监督“黑心鬼”黄梁梦断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范跃红
本报讯 我省检察机关从2003年开展“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和“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已成功监督了250多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昨天上午,省检察院从中评选出9件精品案件,并进行了表彰。 此次表彰的精品案件中,不少线索都来自新闻媒体。余姚的“地条钢”案、湖州的劣质水泥案、绍兴的毒咸鲞案和劣质黄酒案,这些消息最初都来自于新闻报道。去年4月7日,温岭当地媒体报道了一则当地卫生部门查获毒虾仁的简讯,引起温岭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在获悉卫生部门准备将此案作为一般的行政违法案件一罚了之后,温岭检察院立即予以纠正,并把此案列为专项监督活动的第一批案件,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不法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这9个精品案件中,有4件涉及食品行业。义乌宾王市场经营户王宝花因销售的劣质奶粉导致儿童死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今年5月,王宝花因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温岭检察院立案监督的9起毒虾仁案中,犯罪嫌疑人均受到了刑事制裁。浙江的房地产热潮在有力拉动建筑市场的同时,暴利也使得建筑市场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假冒伪劣建材充斥市场。通过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去年初,余姚市超威金属制品厂业主马建军因生产“地条钢”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他的保护伞、余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和队员因放纵制售伪劣商品,也受到法律制裁。 |